发布时间 | 2024-06-2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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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司 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 湖南****部附属工程劳务合作( 2,3标)采购第 2 标段 (重新采购第1次) 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 湖南****司 (响应报价: ****元; )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 福建****司 (响应报价: ****元; )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 湖南****司 ( 响应 报价: ****元; )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 3日 。 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 购 人:湖南****司
地 址: 湖南****路 45号长沙****楼6楼
联 系 人: 雷先生 、刘女士
电 话: **** 、 ****
异议受理机构:湖南****部
地 址:湖南****路 45号长沙****楼6楼
电 话: ****
监 督 部 门:湖南****部
地 址: 湖南****路 45号长沙****楼6楼
电 话: 0731-****(此电话只接受投诉,不接受咨询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