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6-2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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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4-07-24 09:00:00 | 所属行业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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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路(K0+000~K0+220)道路工程 已由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局 以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局以(东侨经发审【2018】3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德****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宁德****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宁德****区 ;
2.2.工程建设规模: 沥青混凝土路面长220米,规划红线宽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车速3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具体用地位置、面积、设计以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核定为准 ;
2.3.招标范围:****: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招标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 ;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其中含暂列金:****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网的“福建****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闽建[2017]6号文件规定, 省****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闽建筑[2019]22号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有效性按建办市〔2021〕40号、闽建筑函[2022]33号文规定执行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宁德****平台(http://****/)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 ;招标人:****, 须附 招标人:****。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7月24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德****交易系统(网址:http://****/)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平台(http://****)、宁德****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德****司
地址: 宁德****路8号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 ,传真: /
联系人: 许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司
地址: 宁德****区盛辉仕林东湖3幢1302室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3-**** ,传真: /
联系人:**** 杨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宁德****平台
网址: http://****
联系电话: ****、059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宁德****局
地址: 宁德****楼 8 楼
联系电话: 059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中心
地址: 宁德****路 9 号(宁德****楼背后)
联系电话: 0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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