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6-27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中标金额 | 点击查看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截止日期 | 点击查看 | 所属行业 | 点击查看 |
招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招标联系人/电话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代理联系人/电话 | 点击查看 |
中标单位 | 点击查看 | 中标联系人/电话 | 点击查看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庆元县****院迁建工程 — 污水处理设备采购与安装
招标序号: 庆建招 [202 4 ] 15 号
招标单位:**** 庆元县****院
开标时间: 202 4 年 6 月 26 日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司
联系人:****: 林波军、杜益龙、 王立飞 0578-****
中标候选人: 浙江****司
预中标价: 人民币 肆佰贰拾玖万捌仟捌佰 元 整 ( ¥ **** . 0 0)
质量要求: 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2中的预处理标准及验收与使用要求
工期: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 3个月内交货;安装工期:配合土建总包单位:****。
公示时间: 202 4 年 6 月 2 7 日至 202 4 年 7 月 1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招标人:**** 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招标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0578-**** 7 。
公示单位:****): 庆元县****院 备案部门(盖章):
日期: 2024年0 6 月 2 7日 日期: 2024年0 6 月 2 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