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标小蚁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招标公告>详情

湖里区嘉禾路388号4B室房产转让

发布时间 2024-06-21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招标预算 点击查看 资质要求 点击查看
截止日期 点击查看 所属行业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联系人/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联系人/电话 点击查看
招标状态
正在报名中 报名参与投标
公告详情
项目进度跟踪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信息

(24)****

根据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的规定,下列资产拟通过我中心公开交易。

标的名称

湖里区嘉禾路388号4B室房产转让

信息披露起至日期

2024年6月 21日起至 2024 74 日止

竞价方式

拍卖,价高者得

意向买受人应对转让方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愿购买该交易标的的,请于登记期间(即“意向登记、网络竞价(拍卖)登记期间”)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我中心查阅相关资料、向我中心缴纳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我中心有权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中心规定的材料,且缴交的保证金须经中心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即保证金到账在中心网银上显示的交易时间须在登记截止时间前),缴款凭证应注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保证金”字样(例:“张三,闽D1111车辆转让保证金”),如未注明的应现场注明。同时登记多个标的的,应分别缴交每个标的的保证金,一般不合并缴交。中心向意向买受人开具书面登记回执后方表示意向买受人办理了登记手续。具体交易条件以规则及合同中所述为准。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交中心认可的授权委托书(中心统一格式)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中心认为该委托需公证的,应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须由受托人签字并提交原件核对。

(重要提示:请各意向人尽量提前办理登记手续,建议不要在登记截止当天办理登记手续。)

地址:****

电话:**** ****9 ****

服务投诉电话:****32

监督举报电话:**** 传真:****

                      

厦门****中心

                           2024年 月 日

二、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本转让方拟转让下列资产,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等规定,在厦门****站公开披露信息,现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权属关系清晰,本转让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本次转让标的转让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3、本转让方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无隐瞒或遗漏应披露信息,对转让标的的重大资产调整、权利限制状态等事项已予以揭示并提交相应证明,如有不实,本转让方将承担一切后果及责任。

  4、本转让方保证各意向购买人均可到标的现场了解标的情况。

5、本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将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次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本转让方委托厦门****中心代为收取保证金并结算相关交易费用。

一、标的名称

湖里区嘉禾路388号4B室房产转让

二、标的基本情况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转让底价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保证金

详见《转让标的清单》

拟公告期限

10 个工作日

标的所在地

厦门市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

£ R

是否涉及优先权

£ R

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已经获得批准部门批准

竞价方式及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

□网络竞价,价高者得 R 拍卖,价高者得 □其他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信息 披露 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的处置方式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R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终止挂牌 □其他

标的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要求

1.受让方 应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 房产买卖合同 》。

2.缴款时限如下:

(1)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在签订《 房产买卖合同 》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款;

(2)按揭贷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标的房产首期款(实际比例以贷款银行政策为准,但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的50%),上述余款由国有担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销担保,受让方最迟应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取得按揭贷款,并付清剩余款项,若金融机构不支持该笔贷款,受让方应于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之日起60个工作日付清全部剩余款项。

费用承担情况

1. 厦门****中心收取:本次项目转让应缴厦门****中心的产权交易佣金由受让方承担,交易鉴证费由受让方承担。

2.拍卖机构收取:受让方应缴拍卖机构的佣金为成交金额的3.5%。

3.中拍平台收取:受让方应交中拍平台0.15%的平台费。

4.办理权属变更应缴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产权过户相关费用等)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涉及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性质的相关车位或房产,若政策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受让方交纳土地出让金。标的交付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物业等)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以后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网络、物业等)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设施的户名变更或申请安装手续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必须通过国有担保公司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承担相应的过户代办费用。办理担保按揭、代办过户的受让方,自行向担保公司缴交担保、代办过户费等。

5.其他费用详见《房产买卖合同》、及拍卖公司《竞买协议》等拍卖会文件。

备查文件

1、评估报告及备案表;2、有关批准文件;3、其它有关材料

其他披露事项

1、 房产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限至2024年10月31日止,按现状带租约拍卖。房产拍卖成交后,在厦门****部拍卖成交款项后,房产租金由受让方收取,在这之前的租金由转让方收取。

2、其他事项详见《房产买卖合同》、及拍卖公司《竞买协议》等拍卖会文件。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上述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信息公告发布人: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标书下载
标书附件一 下载
相关推荐
热门企业推荐
热门项目推荐
在线客服
官方咨询热线
400-100-1232
关注公众号
商机实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