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巨自然告字[2024]18号
经巨鹿县人民政府批准,巨鹿县****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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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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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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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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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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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街以西、兴泽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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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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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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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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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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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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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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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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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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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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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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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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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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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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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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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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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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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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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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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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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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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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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0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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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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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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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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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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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27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06月08日至2024年06月27日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 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 年06月2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6月28日 11时00分在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本次拍卖土地使用权有保留价(保密),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不成交。
2 、该宗地严格按照《巨鹿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模式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及规划条件执行。
3、欠缴土地出让金,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及个人不得参加竞买。
4 、申请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5 、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的拆除,空中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 、出让宗地面积以县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登记证》为准。
7 、本次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委托河北****司实施,由被委托人接受竞买申请及竞买人资格审查并确认竞买资格,委托人不再受理上述事项,委托人只负责监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光明街西侧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024 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