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6-0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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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室 关于做好第二轮省****号工作的通知》(吉市整改办发〔2024〕8号)要求,现对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二十三)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6月5日-6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龙潭区****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龙潭区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5日
附件
(序号二十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说明
整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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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规划编制重视不够。各地规划存在年度目标不清晰,重点任务不明确等问题,未发挥前瞻引领作用。舒兰、桦甸、蛟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滞后。永吉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几乎照抄照搬《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丰满区、桦甸市未制定2021—2025年黑土地保护规划,规划编制工作滞后。《吉林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中,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基准值)前后相互矛盾,关键的基础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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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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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年度目标及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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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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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生态环境分局对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有效发挥规划前瞻引领作用。二是区****局编制印发《龙潭区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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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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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现阶段市****局下发的工作任务,已对《龙潭区(化工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工作任务及工程项目进行调整。
(二)区****室根据《吉林市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相关工作要求,已编制了《吉林****区黑土地保护规划2021-2025年)》(吉龙黑办字﹝2024﹞1号),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我区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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