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6-03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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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 浙江****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 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 浙江****司
2、地址:**** 浙江****区三 ****2幢629室
二、 基本情况
2024年3月11日,本机关执法人员经检查中发现浙江****室设备购置项目(重新招标)(项目编号:GTXJ(采购)-****-1),预算金额105万元,中标金额****万元,2022年7月5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组织开标评标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收取代理费****元。 仙居县****所学校灯光改造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TXJ(采购)-****),预算金额为****万元,中标金额为****万元,2022年7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组织开标评标时间为2022年8月10日,收取代理费****元。仙居县****站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TXJ(采购)-****),预算金额为****万元,中标金额458万元,2022年10月26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组织开标评标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收取代理费****元。通过实地检查发现以上3个项目均存在未妥善保存相关开标及评审活动音像材料的问题。
三、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人:****”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十一)项“未妥善保存采购文件的”违法行为。
四、 处 罚 结果
鉴于当事人属首次违法、认错态度良好。现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浙江****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意见》(浙财法〔2023〕7号)的相关规定,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警告;2、****(¥4,****)。
五、 处 罚 日期: 2024年05月31日
六、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仙居县财政局
2、联系人:**** 吴女士 陈女士
3、联系电话: 057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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