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4-05-3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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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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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
公告
衡公土告字
[20
24
]
22
号
根据衡水****委员会
(
2024)2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局委托,
衡水****中心以
拍卖
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的基本情况
和规划条件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
面积
|
规划
用途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2023****
|
观云街以东、学港路以南、观景街以西、北田路以北
|
****㎡
****亩
|
居住
|
≥35
|
≤
2.2
>
1
|
70年
|
****
万元
|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受让者必须按照《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衡地规
[2023]064号
)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
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不动产单元代码为
****3GB****W****。
二、
竞买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若已列入
“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2、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
“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
[2021]7号
),落实
“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3、
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
4、
该宗地拟用于北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安置面积
****平方米、具体安置回迁工作及相关要求由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
2023****地块起始单价为****万元/亩,起始总价****万元。
四、
本次国有
建设用
地使用权
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衡水****平台(
http://****/)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
申请人可于
2
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0日到衡水****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6时(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6月21日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
本
次国有
建设用
地
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4年6月21日15时在衡水****中心(衡水****楼)举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
衡水****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
联系地址:****(南环西路
128号)
衡水****中心
联系人:****
孟先生
电话:
0318-****
衡水****局
联系人:****
电话:
0318-****
衡水****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