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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滨湖新区2023衡湖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5-31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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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 出让 公告

衡公土告字 [20 24 ] 22

根据衡水****委员会 2024)2号会议纪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受衡水****局委托, 衡水****中心以 拍卖 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的基本情况 和规划条件要求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地块

面积

规划

用途

绿地率

容积率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2023****

观云街以东、学港路以南、观景街以西、北田路以北

****㎡

****亩

居住

≥35

2.2

1

70年

****

万元


上述地块周围基础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 受让者必须按照《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衡地规 [2023]064号 )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并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 不动产单元代码为 ****3GB****W****。

二、 竞买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买人若已列入 “信用中国”等网站失信主体黑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2、 竞得人要严格按照《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商品房 “交房即交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衡政规 [2021]7号 ),落实 “交房即交证”主体责任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土地出让、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要求和建设时序进行开发建设,经联合验收合格或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相关税费全部缴清的新建商品房项目,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以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交房标准直接提升为在房屋交付的同时,向购房者直接交付个人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房即交证”。

3、 该宗地配置的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在建成后达到交付条件的,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

4、 该宗地拟用于北田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安置面积 ****平方米、具体安置回迁工作及相关要求由滨湖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 2023****地块起始单价为****万元/亩,起始总价****万元。

四、 本次国有 建设用 地使用权 出让地块设定出让底价, 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在衡水****平台( http://****/)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 申请人可于 2 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20日到衡水****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16时(以银行显示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2024年6月21日10时统一确认其竞买资格,通知参加拍卖活动。

七、 次国有 建设用 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4年6月21日15时在衡水****中心(衡水****楼)举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

竞买保证金开户名称:**** 衡水****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竞买保证金开户行地址:****

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

联系地址:****(南环西路 128号)

衡水****中心

联系人:**** 孟先生 电话: 0318-****

衡水****局

联系人:**** 电话: 0318-****

衡水****中心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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