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车提供“炊事车”或“餐车”或相近名称:****,整车检测报告。
(一)整车参数
1
、▲外廓尺寸:≤长×宽×高
8000mm×
2550mm×
3800mm;
2
、▲发动机功率:≥
150KW(提供具有
CMA和
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
3
、▲总质量:≥
****kg
4
、★排放标准:国
VI(国六)标准
5
、整备质量:≤
****kg(提供具有
CMA和
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佐证)
6
、变速箱:手动
7
、▲驱动型式:
4×
4、
8
、▲最高车速:≥
89km/h
9
、▲轴距:≤
4500mm ,
10
、接近角
/离去角:≥
21/17
11
、安全设备:座椅全部设置安全带,配置钢丝轮胎
12
、前悬
/后悬:≤
1440/2060
13
、▲主车燃油系统:油箱容积≥
150L
(二)驾驶室
1
、平头全金属前翻驾驶室
,液压支撑前翻。
2
、乘坐人数:≥
2人。
3
、驾驶员座椅为可调节座椅,配置暖风
/通风系统,空调系统;乘员室内每个座位加装安全带。
(三)上装主功能厢体
1
、骨架:骨架为国标矩形方管。
箱体复合板:使用外铝蒙皮内不锈钢,中间为金属骨架结构,中间填充保温隔热材料。
裙箱:采用方管焊接厢体骨架,进行磷化防锈处理。
內
/
外蒙皮:外部采用≥
1.5mm铝平板、内部≥
1 mm不锈钢板。
2
、厢体包边:厢体周围采用易成形的铝合金型材。
3
、厢体两侧板:采用上下翻门,可实现展开、半展开作业,全展开后增加作业面积,展开后下有多点支撑平台。
4
、地板:≥
2mm氧化铝合金花纹板。
(四)设备
1
、多功能双门隔蒸箱:≥
12盘,蒸饭能力≥
480Kg/次,馒头
225个
/次,作业效率
50min/次。
2
、不锈钢炒菜灶(
1台 ):燃烧介质为柴油,额定热负荷
35KW,额定电功率
0.08-2KW,柴油消耗量
3-4KG/h。
3
、不锈钢炖灶(
1台 ):额定热负荷
35KW,额定功率
0.08KW,消耗量
3-4KG/h。
4
、冰柜:采用不锈钢本色面板和对开门结构,冷藏冷冻独立,总容积≥
600L。
5
、绞肉机:功率
800W,作业能力≥
150Kg/h。
6
、油烟机:抽油烟机外壳采用≥
1.5mm的不锈钢板制作,在其前端设计风机开关和滤网式翻边
(防滴油
),单个风机功率≥
250W;
7
、储物柜:不锈钢贮物柜的材料采用≥
1.2mm和≥
1.5mm的不锈钢板折弯拼装焊接 成型,安装可靠,柜门配装有不锈钢铰链、拉手和磁铁,以及限位器、要求各门板开关自如、无异响、锁止可靠;
8
、副油箱:≥
100L,带液位计。
9
、消毒柜:消毒方式
:高温消毒;烘干方式
: PTC 热风烘干;产品容积≥
800L。
10
、逃生窗:尺寸≥
600*600逃生
/换气通风天窗,具有过滤功能,总通风量≥
50m
³
/h
。
11
、水路系统
(1)
净水箱:不锈钢材质,防冻处理;容量≥
1000L,设置有进水管、溢流管、出水管、液位计等。
(2)
净水机:不锈钢材质
(3)
增压水泵:流量≥
1500L/h,输出压力≥
1.5Mpa。
(4)
开水器:功率≥
3kw,≥
30L;
(5)
污水箱:≥
200L;
(五)供电配电设备
1
、蓄电池:容量≥
200AH。
2
、▲发电机:额定功率≥
11KW。
3
、配电系统:配有电表、频率表及转换开关,各种主开、分路开关。
4
、配备全自动智能充电机。
5
、设置外接口、接地防雷装置、过压过流保护。
6
、车内外综合布线:采用分类布线原则,含电源线、信号线及接插件。
7
、手动电源电缆线盘:电源输入
30米电源线缆盘
1个,规格为
YC 3×
6.0mm2,含防爆插头。
8
、▲方舱复合大板通过了湿热试验,符合
GJB****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9 部分:湿热试验》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舱复合大板通过霉菌试验,符合
GJB****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10 部分:霉菌试验》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方舱复合大板通过盐雾试验,符合
GJB****A-2009《军用装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第
11 部分: 盐雾试验》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六
)照明系统
1
、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采用≥
24V
2
、场地照明灯:场地照明灯为
LED照明灯
3
、▲专用夜间照明灯
2个:
(
1)、额定电压:
7.4V
(
2)、电池额定容量:
6.6Ah
(
3)、额定功率
3×
3W ,外形尺寸
210mm×
75mm×
100mm
(
4)、产品外观应无明显机械损伤、紧固部分无松动
;塑料件无起泡、裂开、变形以及灌注物溢出现象;产品零部件应装配牢固,连接可靠
;样品可手动上下转动灯头调节光束照射方向
,调节角度不低于
153度
.(必须报告中体现)
(
5)、产品连续工作时间:强光模式下连续工作时间≥
10h.(必须报告中体现)
(
6)、电池在充满电的条件下
:
1)
强光工作模式、距灯头中心
1m 处光斑中心的照度值≥
****Lx;(必须报告中体现)
2)
强光工作模式、距灯头中心
2m处光斑中心的照度值≥
2517Lx.(必须报告中体现)
(
7)、样品尾部应配置数字电量显示功能,显示数值为
0-99.(必须报告中体现)
(
8)、温度
+55℃±
2℃,持续时间
3h,样机处于工作状态
,试验中及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必须报告中体现)
温度
-25℃±
2℃,持续时间
3h,样机处于工作状态
,试验中及试验后样机应能正常工作。(必须报告中体现)
★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官网可查并截图。
(
七
)灭火设备
1
、灭火器:≥
2kg ,
2个
(八
)外观
1
、车身颜色:红色,其他外观标识按《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上牌所需全部资料
2
、所有开关按钮均采用中文标识标注;
(九)随机技术文件
(
1)底盘使用操作维修手册
1份
(
2)整车操作培训视频
U 盘
1 只
(
3)服务质保手册
1份
(
4)底盘证明书
(底盘合格证
/底盘原产地证明
) 1份
(
5)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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