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12-1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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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正在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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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城·金嘉房源居项目商业街S1、S2、S3栋60套商业铺面整体公开竞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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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HN1195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挂牌终止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12月1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18日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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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定安****路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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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
产权证 |
用途 |
挂牌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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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城·金嘉房源居项目商业街S1、S2、S3栋60套商业铺面 |
**** |
1、不动产权证:琼(2021)定安县不动产权第****号; 2、预售证:定审(2023)**** |
零售商业 |
****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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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
金城·金嘉房源居项目位于定安****区腹地,是定安县核心地段,项目周边有多个成熟的大型社区,有充足的客流,项目商业有良好的发展预期,是投资置业首选。 点击查看 金城·金嘉房源居项目商业街S1、S2、S3栋每栋均为3层,每层均相连,其中一层商铺共计23套,总建筑面积****㎡;二层商铺共计22套,总建筑面积****㎡;三层共计商铺20套,总建筑面积****㎡设计。本次挂牌销售总套数为60套(详见销售房源及价格明细表),总销售面积为****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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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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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销售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TRRE96M 注册地:海南定安 法定代表人:刘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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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决策文件 |
海南****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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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承诺 |
1、本次资产销售是销售方真实意愿表示,资产权属清晰,销售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销售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销售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销售方在公开竞售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销售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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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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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购买方须为中国****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购买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竞价标的过户资格条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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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开竞售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600万元,公告期内须到达海南****司(以下简称“海南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且交易双方签订完交易合同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多余款退回购买方。 2、确认成交后,购买方应到海南****场签署竞价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销售方分别签订60套商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销售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购买方办理,销售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4、成交后,房屋在交付购买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销售方承担,交付购买方之日起由购买方承担。 5、标的按现状公开竞售,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竞买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报名即接受标的现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 6、交易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购买方支付完全部成交价款(首期款)后,销售方按照商铺明细与成交购买方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3年12月29日。 7、本标的有关信息由销售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8、本项目如溢价成交,则60套商铺价格均按照整体打包销售价格同比溢价成交。 9、其他未尽事宜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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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销售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购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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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本次销售的商铺所涉及的土地有在建工程抵押情况,抵押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成交后,由销售方负责办理解押手续及配合购买方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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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支付至销售方账户: (1)一次性支付:购买方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成交价款至销售方指定账户。 (2)分期支付:2023年12月27日前,支付成交总额的25%的首付款,剩余75%价款应在2024年11月30日前付清至销售方账户。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6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17:00。 缴纳保证金账户如下: 户名: 海南****司 开户行:中国****部 账号:2201 0215 1920 0214 669 3、成交后,购买方与销售方签订完60套商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无息退还购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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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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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购买方。 3、成交后,购买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交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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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公告期内均可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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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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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一、报名流程: 1、意向竞买方应在2023年12月18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扫描发送至**** @http://****邮箱或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600万元。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地址:****。 2、公告期满,海南****所对意向竞买方提交的报名材料、竞买保证金等进行审核,确认竞买资格。符合资格的竞买方通过交易所网站(http://****) E交易专区【竞价登录】进行网络竞价。 二、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竞买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竞买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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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认成交且竞买方与销售方签订完60套商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个工作日无息退还购买方。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亦在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竞买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销售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竞买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竞买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销售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 (6)未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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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销售方按照我所收费标准及相关约定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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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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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金城·金嘉房源居项目商业街S1、S2、S3栋60套商业铺面 |
12月11日9:00 |
12月19日9:30 |
200万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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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杨女士 **** 陈女士 **** 技术支持:刘先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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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所 海南****中心1****窗口 三亚****中心3楼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