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8-11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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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粮食储备库
关于公开遴选清产核资机构的公告
因公司制改制工作需要,我库拟对本单位:****
清产核资,现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受托机构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须有财政部门颁发的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海南****厅备案通过。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证明、10人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近两年多次参与政府组织的同类项目。证明材料:提供合同证明。
(五)
2020以来机
构或职员获得政府部门各类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提供表彰文件或证书。
(六)法人单位:****、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二、工作内容
(一)清产核资基准日
:2023年6月30日。
(二)工作内容
:
1.资产清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实物盘点,列出资产实物清单,出具专项报告,依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债权债务清理。对企业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并出具专项报告,依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三、工作时间
起止日期为
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
四、报价方式
报价范围最高不超过
3万元,无最低报价,(以上报价包含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外地差旅食宿费)超过该规定范围的报价无效,以报价(价税合计)最低者为中选方。
服务报价函及工作方案自主填报,单独密封,于
8月17日前送至三亚市粮食储备库,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898-**** ****
地址:****
323号
三亚市粮食储备库
2023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