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2-11-0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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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委员会
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 ( 2020年本 )〉界定指引》的通知
琼发改产业
〔
2022
〕
885
号
各市、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
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是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要政策。目前,
企业享受鼓励类产业税收优惠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即
企业根据行业和经营情况以及相关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时间自行申报享受税收优惠。
在执行过程中,企业多次反映目录部分条目表述较为专业、原则,自行判别存在一定难度。为积极回应企业诉求,更好地执行《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我委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界定指引》,尽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目录条目进行逐一解读,供相关部门和企业判定经营业务是否属于鼓励类产业时参考。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界定指引
海南****委员会
2022年11月
7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