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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分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1-08-04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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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2021-08-17 09:30:00 所属行业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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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class=’title’采购单位:****[-略11-] colspan=’3’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04日 18:1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1年08月05日至2021年08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天津****路6号C座2幢215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1年08月1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路6号C座2幢215室第一会议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
class=’title’项目联系人:****[-略11-] colspan=’3’
项目联系电话 022-****
class=’title’ width=’128’采购单位:****[-略11-] width=’430’ colspan=’3’
class=’title’采购单位:**** [-略11-] colspan=’3’
采购单位:**** 张老师****
class=’title’代理机构:**** [-略11-] colspan=’3’
class=’title’代理机构:**** [-略11-] colspan=’3’
代理机构:**** 靳女士022-****

项目概况

天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院医疗设备购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现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颁发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对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国****网(htt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若供应商为所响应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非所响应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2021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5日 至 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靳女士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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