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1-06-0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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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S****D****1
项目名称:**** | 临淄区****区39号楼1单元3层303房产 | 项目编号: | S****D****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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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房屋所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1-6-5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临淄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自由报价期结束前一个工作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9万元至北京****所指定账户,并提交受让申请。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自行申请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违反交易保证事项的,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继续追偿。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电签承诺函进行承诺。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dzsw/detail/****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