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7-03-1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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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龙山滨海新城玻璃艺术馆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招标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申请人:
一、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第 3条“投标人要求”作如下调整: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如已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则不需要再提供该项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 ****~ ****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应由具有上述 ****~ ****项任一资质或多项资质的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质条件中的 1.投标人要求”作相应调整。
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中删除“ 6、投标单位:****”。
四、相关图纸已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五、本招标补充文件(一)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招标补充文件(一)为准。
六、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作变更,给各投标人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宁波****司
日期: 2017年 3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