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5-02-2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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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友谊河桥梁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东河政采计工通知 2015-12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东营****局
招标人:****:东营****路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路 62号 1幢 312室
工程名称:****
招标范围:**** ;监理为施工蓝图内的全部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 [2015]9号文批准建设,在海康路与规划友谊河交叉处,建设 3跨混凝土简支空心板桥梁一座,长 30米 、宽 37米,桥墩 8座,灌注桩 40根,桥栏杆 84米;拆除沥青路面约 1554平方米;安装投光灯 4套、组合灯 840米、配电箱约 1套。在广电总局门口南北路中心线交点 80米处,建设 3孔实腹式拱桥 1座,长 25米、宽 12米,桥承台 4座,灌注桩 44根,桥栏杆 73.6米;两侧铺装 2米宽花岗岩人行道;安装投光灯 4套、组合灯 736米、配电箱 1套。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本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海康路与规划友谊河交叉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 ****万元;
第二标段:广电总局门口南北路中心线交点 80米处建设内容,投资概算 ****万元;
各施工投标企业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监理分为一个标段,投资概算为 ****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的总监具有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东营市以外的投标企业须提供 2014(有效期内)或 2015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东营****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参与工程监理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投标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东营市外监理企业必须提供 2014年度(有效期内)或 2015年度市外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二份。
报名截止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 2月 25日至 2015年 3月 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下午 13时 30分至 16时 30分)。其中 2015年 2月 25日、 2月 28日(每天 9时至 11时,下午 13时 30分至 16时)同时在东营****场(河口区****局 6楼 608房间)公开接受企业报名。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东营****路 62号 1幢 312室)或东营****场(河口区****局 6楼 608房间)。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企业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场(河口区****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546-8338****620
监督单位:****、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河口区****室、东营****室、河口区公证处
监督电话: 05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