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4-12-15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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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温公共资源中心土告字〔2014〕70号 根据市联席办〔2014〕5号和中共温州****区委专题会议纪要〔2014〕43号,经温州****区人民政府(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瓯政办抄〔2014〕651号批准,温州****园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A3-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温州****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得低于人民币2万元。地块的挂牌起始价和竞得价已包含耕地占用税,但不包含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单独计算容积率指标的地下建筑面积和其他零星费用。上述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上述土地要求土地挂牌成交之日起4个月内动工,成交之日起27个月内竣工,不得分期建设。 二、上述地块总用地面积以温州****司2014年10月31日出具的****号土地勘测定界报告为准;有关经济技术指标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4〕规划条件****号为准。 三、参加竞买对象:具有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的企业,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若由两家以上法人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拟成立新公司的,竞得后必须按照联合竞买协议约定在瓯海区****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瓯海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竞得地块进行开发。 四、参加竞买者资格审查:由温州****区人民政府负责初审,初审结果必须在政府网站及市级媒体上公示,中心在收到瓯海区人民政府出具的通过资格初审和初审结果公示无异议的用地意向者名单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瓯海区人民政府资格审查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挂牌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挂牌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报名时间及有关规定: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可于 2014年12月16日至2015年1月14日 向中心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参加竞买者应当于 2015年1月5日至2015年1月14日17时00分 到中心报名。报名时必须提供资格审查函,法人须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证件和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联合竞买的,还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书。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递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保证金规定: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保证金为人民币230万元,保证金由竞买人自行缴纳,其他人不得代缴。缴纳的截止时日为 2015年1月14日17时00分 ,竞买人取得竞买保证金缴纳票据后方可参加报价,竞得人的保证金即转为定金,未竞得者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开始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具备申请条件的,中心将在 2015年1月15日17时前 确认其竞买资格。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价款的缴纳方式:报名时按缴纳起始价20%即人民币230万元作为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可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为地价款,竞得人应在竞得后1个月内支付至总地价款的50%,剩余地价款应在竞得后3个月内全额缴清。 十、挂牌出让时间: 2015年1月5日9时00分至2015年1月16日15时00分 。 十一、挂牌出让地点:****(****原温州大学图书馆)。 十二、缴入保证金的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中国****行 银行帐号:******** 十三、联系方式 土地交易处服务窗口: 0577-**** 章先生 土地交易处: 0577-**** 林先生 地块联系人:****-**** 鲁先生 温州****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