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4-09-2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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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4-10-27 14:00:00 | 所属行业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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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报名结束
|
项目编号:
14GC****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
工程名称:****
宁海县下洋吴村拆迁安置小区一期景观工程
1.2
工程概况
: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桃源街道,东临学勉路,北临庆安路。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
****m2
,其中景观绿地面积为
****m2
。
工程造
价
约
****
万
元,资金来源自筹。招标工期
15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
安全要求
合格。
1.3
创优夺杯要求:配合主体工程承包单位
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力争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和市“结构优质奖”。
1.4
招标内容:小区内道路、排水、绿化、铺装、景观等项目。
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和
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投标人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具
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2.4
投标人
须办妥有效的人工工资支付保函手续。
2.5
投标人须为《关于公布
2014
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中“
2014
年度房屋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的企业,且未被清出该名录。
2.6
投标人
配备的项目经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及以上
(
含临时
)
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在《宁波****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
。
③
除获奖项目经理外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且不得为担任企业专职质量员和企业专职安全员职务的人员;
④获奖项目经理须符合附表一的规定,且不得在县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标人,其配备的项目经理享受附表一规定中“宁波市优秀项目经理”称号项目经理的任职规定:
a
、两年内(自发文之日起)“宁波市建筑业龙头企业”或“宁波市建筑业骨干企业”或“宁海县建筑业骨干企业”称号的;
b
、一年内(自发文之日起)“宁波市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先进企业”称号的。
2.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报名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委员会
(
http://****
)
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http://****
)
、浙江****厅
(
浙江省建设信息港
http://****
)
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
。
2.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28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宁海县检察院查询的查询预约电话:
0574-**** ****
。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开标时间:
4.2
开标地点:****
宁海县****中心(宁海县****路
5
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获取
七、投标保证金:
1
、
帐户名称:****
2
、
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部
3
、
银行帐号:
********7
4
、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壹拾伍万元
。
5
、
截止时间:
6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
****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
135
号
联系人:****
齐晓娟
联系电话:
0574-****
招标代理人:宁波****司
办公地址:****
69
号二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传真: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