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4-04-28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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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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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简介 | ||||||
海南****集团(以下简称“金鹰集团”)系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治安防范企业,主要业务是提供保安、押运、安防报警、培训等安保服务,主要业务范围覆盖海口市和周边的定安、澄迈县,具体业务由子公司运作。金鹰集团为海南****司,成立20多年来取得的资质(含子公司)包括:保安服务许可证、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保安培训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本次评估未包含以上资质对应的无形资产价值。现因政策规定按行业管理要求需进行脱钩改制,继续经营。
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4月30日:1、金鹰集团总资产评估值60,580,****元,总负债评估值16,500,****元,净资产评估值44,079,****元(具体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2、金鹰集团有11家全资子公司,在册职工共有1901人,另有4家参股企业、1家冠名公司、6家非法人分支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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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司 | ||||
注册地(住所) | 海口******** | |||||
法定代表人 | 吴连弟 | |||||
成立时间 | 1989年9月27日 | |||||
注册资本(万元) | 8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集体所有制 | |||||
所属行业 | 安保服务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保安服务、保安培训、保安装备、保安装署、防盗、防火、报警、通讯器材设计及安装、保养、维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工程和安全防范咨询。 | |||||
职工人数 | 1901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拔土地 | 无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口****局 | 100% | ||||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报告 | |||||
截止2013年4月30日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9,**** | -170,****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3,702,**** | 23,236,**** | 10,465,**** | ||||
审计机构 | 海南****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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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年4月 | 109,**** | -170,**** | -****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 19,**** | 16,**** | 3,****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评估机构 | 海南****所 | ||||
核准备案机构 | 海口****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2013-4-30 | |||||
项目 | 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3,702,**** | 60,580,****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236,**** | 16,500,**** | ||||
净资产(万元) | 10,465,**** | 44,0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4,079,****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海南****所 | |||||
律师事务所 | 无 | |||||
内部审议情况 | 企业脱钩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它披露内容 |
1、2012年12月27日,金鹰集团与海南****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将其持有海南****司20%股权转让给海南****司,至今尚未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2、关于金鹰集团技术防范中心的联营问题。海南****集团,主张金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海南****司,一审判决驳回通光电子公司的诉讼请求,通光电子公司已提起上诉。 海南****司2012年1月1日起由张存智个人承包经营,承包期5年,根据脱钩改制方案内容,由改制后的金鹰集团继续履行该合同。 3、金鹰集团向金鹰实业公司授予“金鹰”商号的冠名权,于2012年2月3日建立商号许可使用合同关系,每年获得150万元的商号使用费,该合同履行期限为10年,根据脱钩改制方案内容,由改制后的金鹰集团继续履行该合同。 4、在评估过程中,本次金鹰集团的如下股东权益价值未取得或未能完整取得财务资料,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价值。 (1)、海口****司,目前已经停业 (2)、海南****司 (3)、金鹰集团与屯昌****司,金鹰集团持有45%,目前该公司已停业。 5、由金鹰集团成立的,目前已经停业的公司及停业、吊销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均由改制后的金鹰集团进行注销。 6、在金鹰集团车辆中,有部分车辆存在登记所有人与实际所有人和使用人不符的情况,因历史原因造成,未对车辆的登记状况作变更,其中由行业管理部门使用的7辆车,在改制后继续由其使用,不再作为改制后金鹰集团财产管理。 7、职工人数系2013年3月31日的数据,因保安员流动较大,职工人数在移交时会有所变动。 8、其它有关对外长期投资情况说明、资产负债表明细等,详情可到产权交易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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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口****局 | ||||
注册地(住所) | 海口****路43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机关法人 | |||||
注册资本(万元) | 无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家机关 | |||||
所属行业 | 公安 | |||||
组织机构代码 | ****-1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持有海南****司100%股权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转让金鹰安保集团公司100%股权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海口****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海口****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无 | |||||
批准单位:**** | 海口市人民政府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对受让方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40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转让方对受让方的要求及相关条件 |
1、竞买人报名需缴纳保证金
1500
万元(公告期内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与按照转让方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范本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所指定账户。
2、为了引进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发展壮大我省****行业,要求竞买人须为境内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即国有独资或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3、有关职工安置要求: (1)、脱钩改制后的金鹰集团承继原劳动关系合同,即继续留用原金鹰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所有职工,并在三年内不得解聘,薪酬待遇不降低; (2)、脱钩改制后的金鹰集团连续计算职工在原金鹰集团或其子公司的工作年限。 (3)在职职工以及已离职职工中存在欠缴社保情况,如需补缴,按照海南省有关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及《海南****司脱钩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4、成交后,从资产评估基准日至产权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金鹰集团所发生的盈亏由转让方承担。 5、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因公司整体产权交易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由转让方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附加税及费用等)。 6、本次交易转、受让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按规定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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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 “公开挂牌,一人摘牌” 方式协议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 电子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提示 |
1、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电子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到场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电子竞价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如有变动,具体以2014年5月26日报名截止后我所公告为准。 3、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公开挂牌,一人摘牌”的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 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所书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待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海南****所方可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5、 意向竞买人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到场参加后续电子竞价程序的; 3、在电子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6、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1)户 名:海南****司 开户行:中国****部 账 号:**** (2)户 名: 海南****司 开户行: 中国****行 账 号: 22******** (3)户 名: 海南****司 开户行: 交通银行海南****部 账 号: 46******** 7、 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海南****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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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咨询 | 孙小姐 | 联系电话 | 0898-**** | |
报名咨询 | 李小姐 | 联系电话 | 0898-**** | |
交易机构传真 |
0898-****、08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