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3-12-10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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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区广播电视台摄像机政府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东营****区广播电视台摄像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3 年 12月 10日至 2013年 12月 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8:30至 11:30, 14:00至 17:00。
招标人:**** :东营****区广播电视台
招标人:****: 东营****区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东营****司
一、项目编号: DYQCG2013-213-1
二、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 4台摄像机及电池、存储卡、读卡器、三脚架、摄像机无线话筒等附属设备,包括设备供货、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等,详见采购清单。
采购项目预算资金 ****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东营****司 (东营****楼 311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1 5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资信证明: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的原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中心(东城东三路 160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0546-8********
东营****局、东营****局、东营****室、并邀请东营****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