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3-08-2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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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16
本招标项目农贸市场附属工程己由 / 批准建设,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工程造价约 99万元标段: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7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钢结构等(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1 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联合体,且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无效情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房建三级项目经理(限慈溪市注册企业)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一名。
3.3拟派项目经理任职情况必须符合《转发宁波市建委 <关于印发宁波****行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慈建设〔 2010〕 6号)和《关于转发宁波市住建委 <关于进一步落实鼓励建筑业企业创先争优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慈住建〔 2011〕 14号)规定,且不得有未竣工的变更项目和宁波****区域以外的施工项目。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 2013年 8月 27日至 2013 年8 月29 日(上午 8: 30-11: 00下午 2: 30-5: 00)。
4.2
报名地点:****(白沙****处
211室)。
4.3 投标人凭单位:****、本人身份证及《慈溪市****场交易证》原件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名单,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投标保证金
1.8
万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慈溪市****处,到账截止时间
2013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7
:
00
时前。
收
款
人:慈溪市****处
开户银行:宁波****行
帐
号:
95****2818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控制价法。
7.3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若须更换的,须经白沙****室备案。
招标人:****):慈溪市****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司
地 址:慈溪市****村地址:**** 79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0574-****电话: 0574-****
传 真:传真: 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