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2-09-06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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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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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崇寿镇四灶浦村六灶江生态河道整治等工程 己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招标人:**** 崇寿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Ⅰ标:慈溪市****村六灶江生态河道整治工程
Ⅱ标:慈溪市崇寿镇水闸新建、维修工程
建设地点:**** 四灶浦村、七塘江 合同估算价: Ⅰ标段 64万、Ⅱ标段 25万 标段划分: 二个标段
计划工期: Ⅰ标段 90 天、 Ⅱ标段 3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河道疏浚、砌坎、桥梁、桥闸
3.1 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限本市注册企业)或贰级注册建造师一名,需具有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
项目安全员要求: 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项目质检员要求: 1名
项目施工员要求: 1名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1名(相应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4.1
报名时间:
4.2
报名地点:****
报名联系人:****:
****
4.3
报名时随带资料:单位:****
1份;本人身份证及《慈溪市****场交易证》原件报名,并提供参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人员名单。
在报名地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 壹 万元,到账截止时间 2012 年 9 月 10 日下午 17: 00时前。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 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不收现金。未按 截止时间前 到 账 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凭银行进账单到镇财政所开具收据后报名,未中标单位:****,否则不予受理。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宁波****行
帐号: 39********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
慈政办发【
2010】
168号控制价法
。
7.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人员未在“宁波****行政管理信息系统”输入并通过审核的,将被拒绝报名。
7.4 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行为记录。
7.5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6投标报名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
招标人:**** 崇寿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崇兴街
联系人:**** 应工 电 话: ****
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