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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3860.44平方米(约5.79亩)国有出让土地

发布时间 2012-08-20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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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项目进度跟踪
标的名称:****洋浦经济开发区3860.44平方米(约5.79亩)国有出让土地
项目编号 QY****HN0022 挂牌价格(万元) ¥ ****
首次登载报刊 点击次数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期满日期 ****
标的所在地区 Array 标的所属行业
交易方式 保证金(万元)

项目编号
琼产交[2012]039号
项目名称
洋浦经济开发区3860.44平方米(约5.79亩)国有出让土地
项目所在地
海南****区
转让价格
不低于 ****
项目简介
该土地资产位于洋浦经济开发区D7区****号D11-1-1、面积为****�O(约5.79亩,房地产权证编号:洋浦房地字第G****),证载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开发程度均为宗地外“七通”(通路、通电、供水、通讯、排水、排污、通燃气)及宗地内场地尚未平整。
转让方对竞买人的要求及
相关条件
1、竞买人须为境内合法存续企业,报名时需缴纳人民币96万元作为竞买保证金(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金;若在 5 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视为违约。
2、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所指定账户。
3、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过户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转让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开发该地块须符合洋浦经济开发区的土地规划及功能定位。
6、标的物按现状转让,本次转让土地的面积最终应以土地证为准,面积误差不影响交易及交易价格。
转让批复、评估和核准情况
批复文号:洋浦管委会浦管【2012】72号文、洋浦控股《关于处置海南炼化项目范围内5.79亩土地资产的函》
评估机构:海南****司 评估文号:方正估土字【2012】第068号
公告期
2012年8月20日-2012年9月14日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杨先生 0898-****
重要提示
1 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2 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电子竞价、书面报价等竞价方式转让,且不因之后意向受让方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而改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即应签署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会并须申报有效价格,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并支付价款及服务费。若因拒签竞价须知或不到场参加竞价会导致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会,则由该竞买人按规定出价竞得所转让产权。
3 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为买受人,即应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并按照不低于本公告转让价格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支付价款及服务费。
4 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价结束(或接到海南****所书 面通知)被确认为买受人起 5 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合同,签订成交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到海南****所指定账户,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5 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违约情形之一,则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提交受让申请并被确认有效后,拒绝签署本项目竞价须知参加后续竞价程序; (2)签署竞价须知后不到场参加竞价会;(3)参加竞价会但全程不报有效价格;(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5)被确认为买受人后不按照本公告规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及不履行本公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
6、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司
开户行:中国****部
账号:****

户名:海南****司
开户行:中国****行
账号:22********

户名:海南****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海南****部
账号:46********
7 报名受让所需提交资料见本网站“资料下载”栏“产权受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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