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11-08-22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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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西线大佳何至梅林段、沿海南****路绿化景观工程
(下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为
县自筹
,招标人:****
宁海县公路管理段
。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象西线大佳何至梅林
K33 316
~
K50 630
段,长约
****
公里,沿海南线苔芳至长街
K14 200
~
K36 000
段,长约
21.8
公里。路线全长约
****
公里。
2.2
招标范围:****
路基两侧绿化林带(边沟外
10m
)、上边坡绿化、下边坡绿化及局部路段等绿化景观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设计文件汇总及后续服务
。
2.3
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
3.2
本项目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自
2006
年
8
月以来完成过
1
条及以上里程在
10
公里及以上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的绿化景观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条件的项目工程绿化景观设计项目负责人(指
10
公里及以上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工程)。主设计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
5
年公路或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工程设计经验,且担任过
1
个及以上类似本项目条件的项目工程绿化景观设计主设计师(指
10
公里及以上的公路或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工程)。
4
.招标事宜
4.1
发布日期:
4.2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请于
4.3
报名时由交易员凭
IC
卡(
IC
卡在宁海县****中心办理,咨询电话
0574-****
)及身份证原件提交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归还)
:
(
1
)单位:****;(
2
)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
)复印件加盖单位:****。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
,售后不退。
4.5
投标人应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
http://****
法规制度”)规定提交人民币
壹
万元的投标担保金至宁海县****中心:
帐户名称:****
宁海县****中心保证金专户
;
开户银行:
农行宁海县****部
,帐号:
********7
。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中心
备案,咨询电话:
0574-****
。
4.6
执行宁资交管办【
2010
】
8
号文件
(详见“
http://****
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取消预中标单位:****。
4.7
凡按规定报送投标文件并经审查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深度的未中标方案,对各个方案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招标人:****,补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名补偿贰万元,第三名补偿壹万伍千元。第一名补偿费已含在设计费中
。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海县公路管理段
代理机构:****
宁波****司
地
址:
宁海县****路
99
号
地
址:
宁海县****路
10
号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
吕建永
联
系
人:
胡肖菲
电
话:
(
0574
)
****
电
话:
(
0574
)
****
传
真:
(
0574
)
****
传
真:
(
057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