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院扩建工程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序号:丽建招
E****
号)
1
、投标须知表三的第
3
条中投标时必须提交的原件为:生产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药梯和其他电梯品牌不同时,应分别提供一份授权书;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可不提供)、投标人距丽水****网点资质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1
)投标人距丽水****网点证明材料?
(
2
)投标人距丽水****网点资质资格证书原件是投标人的还是生产厂家的?
(
3
)投标人如不能提供投标人距丽水****网点资质资格证书原件,而提供复印件是否会导致废标?
答:(
1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维修资格证书和生产厂家出具的设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服务网点证明材料均需提供。
(
2
)是指厂家授权或特约委托的距丽水****网点的资质资格证书原件。
(
3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原件均必须提交,投标人未提交证件或者提交的证件不能证明其达到投标资格要求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2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19
条投标文件的递交中规定:本项目“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技术文件”中不得显现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
1
)投标人是生产厂家,是否允许在投标产品配置表中标注电梯主要部件和相关的品牌、产地?如果标注是否会导致废标?
(
2
)如果投标人是代理商,标注电梯主要部件和相关配件的品牌、产地是否导致废标?
答: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均必须在投标产品配置表中标注电梯主要部件和相关的品牌、产地,如未标注或标注不清楚的将作废标处理。
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文件有差异之处以本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浙江****司
2009
年
9
月
28
日
备案单位:****):
2009
年
0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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