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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程物资采购中不平衡报价的预防和控制

来源: www.ctba.org.cn 时间: 2021-07-06 浏览量: 33

石化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采购中不平衡报价现象屡见不鲜。本文介绍了不平衡报价的几种手段,分析了出现不平衡报价的原因及其产生的危害。提出以合理设置招标文件的价格评标条款达到预防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预防措施。

一、前言

在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货物招标,尤其是集中招标和框架协议采购这两种多规格货物集中采购形式下,投标人为了中标,既要使投标报价具备竞争力,又要最大化中标后的经济利益,往往会采取不平衡报价的策略。不平衡报价是指在多规格型号的货物采购项目报价过程中,对部分采购量少或预算低的产品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报价,对采购量大或预算高的货物则以高于常规的价格报价,从而使得总价不变或者更低,以获取中标的手段。不平衡报价的出现,不利于招标人选择真正优秀的供应商,在合同执行阶段容易导致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情况,带来履约风险和货物质量问题,给招标人带来损失。为了维护招标人利益,引导投标人之间的良性竞争,笔者将从实操角度出发,介绍如何通过合理设置招标文件的价格评标条款,预防和控制石化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采购中的不平衡报价。

二、不平衡报价的常用手段

实践中,不平衡报价的常用手段主要有以下四种。

一是投标人提高能较早收到货款的工程建设前期物资单价,降低工程后期物资的单价,提高自身资金的周转率。

二是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采购预估量进行不平衡报价,提高采购预估量大的产品单价,降低采购预估量少的产品单价。

三是投标人对招标范围里没有采购预估量仅报单价的产品,通过预测项目实际的采购量,对预期采购量大的产品报高价,预期采购量少或无的产品则报低价。

四是对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不明确的内容或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描述不清晰的部分,投标人选择适当降低报价单价,在合同执行阶段,待相关问题暴露并影响供货后,再与招标人进行议价,抬高价格。

三、不平衡报价产生的原因

(一)同质化产品市场竞争激烈

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大量的原材料型物资采购,属于多规格型号的货物采购项目的典型。此类产品价格受原材料影响大且技术含量不高,如钢管、铁件等,由于入行门槛低,行业内潜在供应商良莠不齐,竞争激烈,为了提高中标率,投标人在投标时更容易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

(二)招标文件存在缺陷

招标范围不明确、采购清单存在缺项、漏项或采购预估量不准确,或是材料设备的技术指标等技术要求描述不清晰,在这些情况下,投标人可能会利用招标文件的缺陷,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选择进行不平衡报价。

(三)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指交易中的各方掌握的信息不同,掌握信息比较充分的一方,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信息贫乏的一方,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随着招标投标行业的发展,各个行业内供应商的投标水平不断提高,部分经验丰富的供应商凭借在石化行业积累的经验及大数据分析,出现了供应商比招标人更加了解工程建设项目采购特点,更清楚在合同执行中各类货物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从而逐渐形成这种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逆向选择,即供应商在利益至上的经营原则驱使下,利用多于招标人的信息(如产品制造成本、实际需求量、历史投标经验等)采取使自己受益而使招标人受损的行为。由于不平衡报价能够同时提高供应商的中标率和利润率,不平衡报价便成了供应商基于信息不对称情况下采用的常见投标手段。

四、不平衡报价的危害

(一)不平衡报价违背公平原则

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投机取巧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违背招标投标的公平原则,扰乱了市场竞争机制,容易导致市场出现逆向选择,使得劣质商品驱逐优质商品,不利于招标人选出真正优秀的供应商。

(二)不平衡报价给评标工作带来困难

不平衡报价中的部分分项低于成本报价,在面对成百上千的报价分项明细时,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所有可能低于成本价的单项提供合理证明材料,投标人需要提供大量证明资料,评标委员会要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核对,且投标人往往拿出各式各样的证明理由,如库存变现、生产设备闲置等,在评标现场短时间内评委很难准确判断其是否为合理报价。

(三)不平衡报价给招标人的合同执行埋下隐患

在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招标人采用框架协议采购,其初衷是可以发挥采购规模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但此类项目货物的需求数量是不确定或暂估的,一旦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中标了,就容易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结算”。在实际合同执行中,投标人为了提高利润,对价高的产品供货积极,想尽方法提高供货量,并选择少供或不供价低的产品,更有甚者以次充好,给招标人带来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增加了招标人的采购成本,影响了工程项目建设进度。

五、预防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方法

前文介绍了几种常见的不平衡报价手段,究其本质是投标人利用招标文件的缺陷或市场信息的不对称,而其最终的表现形式是在投标报价制订阶段,调整部分产品的分项报价超出或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区间,即报价出现畸高或畸低的情况。故笔者认为预防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关键在于合理设置招标文件价格评标条款,对报价畸高或畸低的情况予以约束,降低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投标人的中标概率,从而引导投标人放弃不平衡报价,在市场合理价格区间内报价,使投标人之间的竞争转向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良性竞争。

石化工程建设项目中多规格型号的货物采购项目通常采用集中招标或框架协议采购的形式,招标人依据采购预算、采购历史数据及市场价格调研拟定各型号货物的预算单价及采购预估量,但在实际项目建设过程中,各装置单元存在设计进度不同步,使得采购预估量无法准确给出,故笔者按照是否给出采购预估量划分,有采购预估量时采用总价打分,无采购预估量时则采用单价打分。

(一)总价打分

总价打分即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作为评标价格。在综合评估法下,价格评分办法通常分为公式法和区间法,这里主要探讨公式法中的基准价法。基准价法是评标价格和基准价间的偏离程度大小通过公式计算转化为价格得分的一种方法。基准价法的计算公式为价格得分=[1 abs(评标价格 基准价格)×扣分系数/基准价格]×分值,基准价为全部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一般来说评标价格低于基准价时的扣分系数比高于基准价时的扣分系数小。采用总价打分时,主要考虑从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价格评分的基准价设置、异常单项报价的处理三个方面对不平衡报价进行预防和控制。

1.设置单价最高限价

通常在招标采购中,招标人会通过设置投标最高限价对报价总价进行控制,避免中标价超出采购预算。为预防不平衡报价,可采取对每个规格型号的产品设置单价最高限价的方式,投标人只能在限价以内进行报价,避免单项报价畸高的情况出现。

2.价格评分的基准价设置

为了预防不平衡报价,同时又能充分进行价格竞争,可以根据有效投标人数量分段设置评标基准价格。有效投标人是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和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由于有效投标人数量需要现场评标后确定,增大投标人在开标前对自身价格得分的预测难度,从而降低不平衡报价的可行性,下面将举例进行说明,具体数量划分可视实际项目情况调整。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满足资格要求的有效投标人较少,此时招标人通常更看重价格优势,评标基准价可设为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最低价;当有效投标人大于或等于5家,价格竞争相对充分,评标基准价可以设为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在算术平均值上乘以一个下浮率,保证投标人的合理低价获得较高的价格得分;当有效投标人数非常多的情况下,在基准价采用算术平均值的同时,可去掉一定比例的高价和低价,降低异常报价对价格打分造成的影响。

3.设置异常单项报价的惩戒条款

在招标文件中进行合理规定,对异常单项报价(畸高或畸低)进行统计,异常单项报价的项数累积到一定数量,则执行相应的惩戒条款,即明确一种计算方式来确定投标人所报单价是否属于异常单项报价,可采用基准价法,即将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该项单价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基准单价,当投标人所报单价偏离基准价一定幅度时(如±20%),则视为异常的单项报价,异常的单项报价项数累计达一定比例后(如总项数的2%),降低该投标人在价格得分上的优势(如价格部分总分为70分,该投标人价格得分直接降为30分)。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是为了提高中标后的收益,但通过设置异常单项报价的惩戒条款,选择不平衡报价的投标人被大大降低了中标概率,迫使投标人权衡利弊,选择在市场合理价格区间内进行报价。

(二)单价打分

单价打分即以投标人的单价按照基准价法的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后,乘以各单项的分值权重后进行价格得分加总,此时价格计算公式变为价格得分=∑{[1 abs(评标单价 基准单价)×扣分系数/基准单价]×价格总分值×单项权重}。采用单价打分时,同样可以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这里不再详述,重点介绍基准单价的确定与总价打分时的不同之处,以及如何确定各个单项的权重。

1.基准单价确定

结合总价打分时的基准总价确定方法,基准单价可以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分段设置。但不同的地方是在基准单价计算时,应直接将异常单项报价(畸高或畸低)剔除,避免基准单价被不平衡报价单价影响而偏离正常报价水平,影响其他有效投标人该单项评分的合理性。

2.单项权重设置

采用单价打分时,由于无法确定采购预估量,招标人无法直接给出各个单项的分值权重,直接按照平均值设置又容易忽略各单项之间的金额差异,故可通过固定值A1和浮动值A2的平均值确定。固定值A1为总项数直接平均得出的百分比,如某项目共采购1000项不同规格、型号的货物,则每个单项的固定值A1为1/1000,即0.1%。浮动值A2的计算相对更加复杂,需要依据有效投标人所报的单价进行计算。根据前文中基准价的设置方法,对每一个报价单项,都根据所有有效投标人所报单价求出该单项的基准单价,并假定所有单项的采购数量均为1,可以求得评标模拟总价=(基准单价A1+基准单价A2+…基准单价An)×采购数量1,再按照各个单项的基准单价占评标模拟总价的比例得出每个报价单项对应的浮动值A2,最终求得每个单项权重=(A1+A2)/2。通过这两个部分来确定单项权重,既考虑到各单项之间金额的差异,又能够让投标人无法在开标前确定单项的权重,迫使其放弃不平衡报价而选择报出合理价格。

六、结束语

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不利于市场行业的发展,妨碍正常的招标投标竞争机制,提高了招标人的实际采购成本,为招标人带来了合同履约风险和货物质量问题。笔者所列举的几种预防和控制不平衡报价的方法在实际项目应用中均取得了较好效果。在石化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采购中,建议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文件价格评标条款,降低采用不平衡报价策略投标人的中标概率,以便选中真正优质的供应商,确保采购货物的质量,提高招标人的经济效益。

作者: 邱少尉

作者单位: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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